金華新聞客戶端12月5日消息(記者 李冰峰 通訊員 黃煒)近日,歐盟RAPEX非食品類商品快速通報系統(tǒng)(RAPEX)對一批金華產電動平衡車發(fā)布預警通報。該產品因充電器絕緣不合格(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不合格),塑料配件阻燃不合格被芬蘭永久撤市,并通報全歐盟國家,共涉及兩款平衡車(1375輛)。
電動平衡車是新興產品,近年來風靡全球,一時間諸多企業(yè)都涌入生產電動平衡車的熱潮之中。該被通報產品就是金華某企業(yè)在2015年年底平衡車出口大熱時所生產。其與外商簽訂了簡單合同,約定充電器充電接口方面“加裝黑色橡膠塞子”,有關充電器約定為“電壓110-240V 50/60HZ,充電時間3~4小時”,并未約定任何電氣方面、充電器選配及塑料配件的質量條款,也無相關依據標準。
經檢驗檢疫部門調查分析,產生通報的主要原因:一是生產企業(yè)對產品相關標準不熟悉,未使用阻燃的塑料配件,且未對采購的原輔料及配件進行檢驗或驗證;二是進口商對產品并未約定相關具體質量條款;三是通報方所依據標準是否準確有待商榷,部分不合格問題需要重新確認。
電動平衡車產品今年以來頻發(fā)質量安全事件,遭包括美國、歐盟、加拿大、中東、澳大利亞等國和地區(qū)政府重點關注,其中美國、沙特、澳大利亞等國專門針對平衡車產品制定了相關技術標準,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金華是我國電動平衡車的第二大產地,此次平衡車通報事件是浙江省首例。與此同時,我市2016年電動平衡車產品因質量問題遭國外退運共計15批、5511輛,質量安全形勢不容樂觀。
金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醒相關生產及出口企業(yè),一是要加強與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國際權威第三方檢測認證機構聯(lián)系,尋求信息和技術支持,驗證出口產品質量及材質是否符合進口國要求,避免選用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零部件,導致產品達不到質量要求;二是要加強質量意識,嚴格產品出廠檢驗把關,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整改要分析原因,措施落實要到位;三是要加強對進口國產品標準持續(xù)學習,查漏補缺,嚴格按進口國標準組織生產、檢驗,加強出口產品質量自檢自控;四是要加強與客戶的溝通,尤其是應在合同中盡可能詳細地列出質量條款及包裝細節(jié),降低貿易糾紛風險。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為網上采集的文章、圖片,出于對行業(yè)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文章涉嫌侵犯到您的權益,請及時向info@idform.cn進行反饋,核實無誤后進行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