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了《質檢總局關于開展2016年目錄外進出口商品監督抽查工作的公告》(2016年第38號),指出其將在2016年4月至2016年10月組織各地檢驗檢疫機構對必須經檢驗檢疫機構檢驗的進出口商品以外的進出口商品實施監督抽查。
監督抽查工作由各地檢驗檢疫機構具體實施,進口商品抽查地點是進口口岸、進口商品集散地和收用貨單位所在地,出口商品抽查地點是生產企業、出口口岸和出口商品集散地。
根據質檢總局發布的2016年目錄外進出口商品監督抽查商品品種和要素,出口方面將對電動平衡車、鋼絲繩、輪胎這三大類產品進行抽查,進口方面將對空氣凈化器、電子座便器、汽車用制動器襯片、吸濕速干服裝、抗紫外線服裝、抗菌性服裝、防水性服裝、童鞋、保溫杯(玻璃膽除外)、衛生濕巾、安全套、壁紙這十二大類產品進行抽查。
此外,抽查商品的范圍也包括各地檢驗檢疫機構根據轄區進出口商品特點確定的抽查商品。
據悉,這些將被抽查的目錄外進出口商品均為質量安全事故發生頻率較高的產品,比如平衡車。據了解,由于去年美國曾多次發生平衡車著火等安全事故,亞馬遜將此類產品強行下架,速賣通也對平衡車的銷售做了嚴格控制,不少出口至美國的平衡車被美國郵政禁止入境,很多出口至歐洲的平衡車在海關被扣押銷毀。而作為制造業出口大國的中國,平衡車及其相關產品也因此成為國家質檢總局重點加強監督的對象。
根據公告,各地檢驗檢疫機構在抽檢平衡車時,將把電池部分(短路試驗、非正常充電、振動試驗、溫度循環試驗、低氣壓試驗)以及充電器部分作為重點檢測項目,抽樣數量按照每批4組(滿足實驗和留樣需求)進行。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為網上采集的文章、圖片,出于對行業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文章涉嫌侵犯到您的權益,請及時向info@idform.cn進行反饋,核實無誤后進行刪除